六、药物中毒反应的防治与护理 药物是人类用以预防、治疗和诊断疾病的物质。只有正确而合理地应用,才能达到防病治病和诊断的目的,否则不但不能达到此目的,反而会引起不良反应,造成药物中毒,甚至危及生命。 (一)药物中毒的原因 药物中毒性反应通常是药物过量时药理作用的增强和延伸。药物的毒性作用有可能立即发生,称为急性毒性;也可能在长期应用后逐渐蓄积而产生,称为慢性毒性。药物产生毒性的原因除自杀、投毒以外,可能有如下几种情况: 1.药物代谢清除器官功能不全 当肝、肾功能受损时,即使患者使用常规用药剂量,也可能使药物在机体产生蓄积而中毒。 2.处方错误或患者滥用 医师处方中出现错误或由调配人员造成的差错可引起药物中毒。另外,有时患者缺乏药物知识,对药品说明书中服用剂量产生理解上的错误,也可能导致药物中毒,如某患者服用氯丙嗪时,见说明书上注明"每次口服25mg",就错误地理解为"每次口服25片",结果引起急性中毒反应,经及时抢救才脱离危险。 3.其他 有时由于药物相互作用,长期服用某种药物,或者误服某种药物,或者服用不合格或失效药物等原因而导致药物中毒。
(二)药物中毒的治疗与护理 1.及时应用拮抗剂 可供治疗药物中毒的专一性拮抗剂比较少,常见的有如下几种: (1)纳洛酮:由于其化学结构与吗啡相似,可与阿片受体专一性结合,亲和力比吗啡大,与受体结合后没有吗啡的药理作用,是一种纯粹的吗啡拮抗剂,能完全阻断吗啡与阿片受体的结合。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0.4mg纳洛酮就能迅速翻转吗啡类的作用,解除呼吸抑制,使血压上升。 (2)阿托品:系M胆碱受体阻断剂,能有效阻断节后胆碱能神经支配的效应器上的胆碱受体,因而能对抗乙酰胆碱及各种拟胆碱药的毒蕈碱样作用,表现为松弛平滑肌、抑制腺体分泌、加速心率、散大瞳孔等。由于阿托品与受体结合后,本身也具有药理作用,故在应用时应防止其过量中毒。 (3)重金属螯合剂:此类解毒药为金属螯合物,能与金属离子形成螯合物,使金属改变原有的化学特性。这种螯合物低毒或无毒,可溶于水,从尿中易于排出,从而达到解除金属离子中毒之目的。例如二巯丙醇对汞、金、砷的中毒具有解救作用,依地酸钙钠治疗铅、锰、铜、镉的中毒有特效,去铁胺是一特效排铁铝螯合剂,青霉铵能用于铜、铝、锌中毒等。 (4)氰化物解毒药:氰化物中毒常用亚硝酸钠、硫代硫酸钠、亚甲蓝等解救,后者小剂量还可用于治疗硝基苯、硝酸甘油、苯胺、非那西丁、伯氨喹、磺胺类、砜类等药物中毒所引起的高铁血红蛋白血症。 专一性拮抗剂的选择应用是极为有限的,对于大部分药物中毒来说,应采取常规治疗护理措施,如支持疗法、对症处置和促进毒物排泄等进行抢救,使患者转危为安。 2.促进毒物消除 常用促进毒物消除的措施有催吐、洗胃、导泻、利尿、改变血液及尿液pH值等。 (1)催吐:如一次口服过量药物,入院时患者神志清楚,并能予以配合,且服药时间在3h内可采用催吐法。此方法不宜用于昏迷、危重、全身衰弱或服强酸、强碱者。常用的催吐方法是给患者饮500~600ml微温水后再用压舌板或其他物件刺激咽后壁,使之恶心而呕吐;或给患者服用2%~4%食盐水1杯或0.5%~1%硫酸锌溶液100ml,刺激胃黏膜等感受器,反射性的兴奋延脑呕吐中枢及迷走神经而引起呕吐。 (2)洗胃:除患者服用强腐蚀剂外,应立即洗胃,愈早愈好。一般认为这是在服药4h内清除胃内未被吸收的药物的有效方法。但是,这对口服大量水杨酸类药和三环类抗抑郁药后,即使达12h者也有价值。洗胃溶液用量一般在8L以下,或洗出液与进入液颜色一致并无味为止,昏迷者洗胃时应取左侧头低位,以免液体进人气管。 常用的洗胃溶液有:①清水或微温水,服用任何药物中毒后均可使用,尤其是在未知患者服用何种药物时,最好选用清水或温开水洗胃。但水温不可过高,以免加强毒物的吸收;②高锰酸钾溶液,常用浓度为1:5 000~I:2 000。高锰酸钾是一强氧化剂,可使某些无机或有机毒物经氧化反应后变成无毒的物质,它尤其适用于有机砷以及巴比妥类和弱安定药中毒,能有效破坏阿片类药、士的宁、烟碱、毒扁豆碱、奎宁等的生理活性,并可使氰化物氧化而失去毒性。然而,某些有机物经高锰酸钾氧化后,可生成新的或更强的物质,如对硫磷氧化生成毒性更强大的对氧磷。因此,对有机磷类、除虫菊酯类中毒时,应禁止使用高锰酸钾溶液洗胃;③碳酸氢钠溶液,常用浓度为2%~5%,适用于有机汞、有机磷、除虫菊酯类以及乙醇中毒时洗胃,禁用于灭鼠药(敌鼠钠、安妥等)、美曲膦酯(遇碱后变成毒性更大的敌敌畏)等中毒时洗胃;④其他,0.2%~0.5%活性炭混悬液1000ml,可用于除氰化物外的一切化学物质中毒,是一种广谱解毒药;无机磷中毒可用0.5 %~1.0%硫酸铜;钡盐中毒可用0.5%硫酸钠等。 (3)导泻:它是清除肠内未被吸收毒物的有效方法。此方法不适用于体弱或腐蚀性药物中毒的患者。 最常用的泻药是硫酸镁或硫酸钠,这2种物质的导泻原理相同,口服5%~20%硫酸镁或硫酸钠溶液后,由于其很少被胃吸收,可在肠内产生高渗溶液,使肠内水分不被肠壁吸收而保持大量水分,机械性刺激肠的蠕动而排便。泻药的浓度愈浓,排便时间愈迟缓,如20%的浓度需要4~6h才能泻下,而5%的浓度约经2~4h即可排便,故患者服用泻药后,宜同时多饮水。 中枢神经抑制药如巴比妥类药等中毒和昏迷患者不宜采用硫酸镁导泻,因为被少量吸收的镁离子能加重中枢抑制及昏迷,故此时应选择硫酸钠导泻较好。 (4)利尿和改变尿液pH值环境:对于肾功能正常的中毒者来说,这2种方法都是消除体内药物最有效的措施。如中毒药物主要经肾脏排泄时,可在液体中加入利尿药或给予脱水药甘露醇等,以缩短毒物通过肾单位的时间,减少肾脏对毒物的重吸收。 对于弱酸或弱碱性药物中毒,则可改变尿液pH值,使药物解离增多,重吸收减少,排泄增加。例如,弱酸性的巴比妥类药中毒时,静滴碳酸氢钠,碱化血液和尿液,可减少药物在脑细胞中的含量,加快药物自肾脏的排泄,达到排毒的目的。 (5)透析: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能显著增加药物自体内的清除速率,是临床上抢救药物中毒的一种有效措施。可用透析法加以促进消除的药物有:青霉素类、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巴比妥类药、异烟肼等。 3.支持疗法和对症处理 大多数药物中毒患者都需要支持疗法和对症处理,以避免任何有害因素使病情进一步恶化。例如,保持呼吸道通畅、预防感染、抗休克、保温等措施,这对于及时帮助患者顺利渡过危险期极为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