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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静脉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
时间 2010-08-19
 

三、药物不良反应的判断
    在药物治疗中,患者常可出现治疗效应、不良反应和与药物治疗无关的一些症状。在这些临床反应中,如何判断哪些是药物不良反应呢?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判断。
(一)从用药后出现反应的时问判断
分为以下5种情况:
1.用药数秒钟至数小时发生的不良反应  常见的有过敏性休克,可在接受药物后突然发生;固定型药疹、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等过敏反应,多发生在用药后数分钟至12h内;支气管哮喘也是药物过敏反应的一种常见症状,多发生在用药数秒钟至数分钟内。
2.服药后30min至多小时发生的不良反应  服药后30min左右至2h发生恶心、呕吐、胃部不适,则可能是药物引起的胃肠道反应。
3.用药后1~2周发生的不良反应  例如,血清病样反应,多在首次用药后10d左右发生;大疱性表皮松懈萎缩型药疹,用药后几小时至28d内发病;剥脱性皮炎型药疹,多在10d后开始发病,之后1周达到高峰;多形性红斑,常在用药后2~7d发病;洋地黄不良反应、利尿药致水肿等,也多在用药过程中的1~2周出现。
4.停药后短时间发生的不良反应  例如,长期使用吲哚洛尔、可乐定降血压,停药后可出现反跳性高血压;连续使用抗凝血药突然停药后,可出现反跳性高凝血状态伴血栓形成等。
5.停药后较长时间发生的不良反应  例如,保泰松、氯霉素所致再生障碍贫血,可能在停药后较长一段时间才发生;白消安引起的肺部病变,常在患者用药后1年以上才出现,停药后仍可继续发生;药物的致癌和致胎儿畸形,也是在停药后较长时间才发生的。

(二)从用药后出现的症状判断
    一般而言,药物出现不良反应,其表现不同于原有疾病的症状。例如,药物过敏性休克、药物性皮疹,其表现与原发疾病的表现可能完全不同。但是,也有一些药物所致不良反应与原有疾病症状相同。例如,降压药普萘洛尔、肼屈嗪引起血压增高;氢氯噻嗪利尿过程中又出现水肿或使水肿加重;钙拮抗剂尼卡地平、氨氯地平在治疗心绞痛时可引起心绞痛加重;抗心律失常药奎尼丁、普罗帕酮和胺碘酮等用于抗心律失常,可出现原有心律失常加重或出现新的心律失常;抗过敏药氯苯那敏、苯海拉明对极少数特异体质的人亦可能引起过敏反应;抗癌药促发肿瘤;抗癫痫药加剧癫痫发作;抗感染药引起发热;平喘药引起气短;镇痛药引起头痛加重等等。对于这种治疗矛盾现象,应从症状上加以鉴别,作出判断。例如,平喘药氨茶碱引起的气短加重,其实质是药物过量所致的过度换气,如果肺部哮喘音并无增多反而减少,并伴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时,应考虑为药物不良反应所致。抗感染药所致发热的症状特点,是应用抗生素之后出现的发热或原有症状缓解而发热持续不退,或退热后体温又重新升高。抗过敏药引起的过敏,则是在应用抗过敏药后,过敏性疾病持续不愈,甚至加重,或出现新的过敏症状,表现为皮疹、药物热、哮喘、血清病样综合征,甚至发生过敏性休克。降压药普萘洛尔、肼屈嗪引起的血压升高,往往是长期使用后突然停药所致。抗心律失常药引起的心律失常,是部分患者在使用抗心律失常药后,原有心律失常加重或出现比原有心律失常更为严重的新的心律失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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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不良反应不属于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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